《每日包叫》的寫一篇文章 寫的是關於《我與貍奴不出門》這本書。
畢竟這本書是在學校圖書館借的嘛,圖書館的規定是無人預約最多可以連續續借一年的樣子,我很相信這間學校的讀書風氣的應該可以直接借到畢業吧。嗯不過我才續借一次,系統就告訴我有人預約、被催還了。
老實說我沒有花很多時間在讀這本書。
自從高中畢業後,語言對我而言主要是為了讀技術文章,無論是上課講義、原文書、或上網找參考資料。到了學校國文英文必修學分都修完之後,我就!真的沒在接觸了。
《我與貍奴不出門》身為短篇散文,其實讀起來相對不吃力才對,對呀每篇都短短的,比較不需要高度連續注意力。但實際上我讀了幾篇,發現很多地方看不懂1。更糟的是,有很多生僻的形容詞,像是赧然什麼的、成語還古文,我連字詞本身都看不懂(想起國文課本都會寫註釋,很需要)。儘管每一句都看得懂,也不知道黃麗群這段話想表達什麼;也許不是完全看不懂,可能停下來思忖二三十秒才能領會其意。可能這就是文人跟普通人的差異吧!還是只是理工宅缺乏素養而已?

總有一天大家解釋的文字會比文本長。嗯,像這個部落格的文章就是,怕被誤會就會寫很多括號。
(今天寫這篇純粹是因為剛剛把書拿去還了,每日包叫 #30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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甚至文章中有一段自己都說「並不是一句兩句都看得懂拼在一起就有意義」,像是「人要往前看」之類的。 ↩︎